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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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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核制度

员工考核制度

为构建科学考核体系,严格公司制度执行,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定期检查和改善员工工作,较大限度发挥其潜能,引导员工走向企业认同的模式及价值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

科学、客观地反映员工实际工作表现,促进员工发挥专长和改善工作,监督员工工作情况,为员工的能力提升与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公开化原则:明确规定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和责任并在执行中严格遵守,并公开考核结果。

2、客观公正评价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将被考核者的工作实绩与既定标准比较,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

3、反馈原则:将考评结果和改进意见直接反馈被考核人,通过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今后改进工作的意见。

4、沟通原则:通过有效方法,平和解决问题,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有效挖掘工作潜能。

三、考核制度

1、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对员工的考核。

2、考核实行百分制月考核制度,由被考核人自考后报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确定分值,并提出具体考核意见,同时反馈给被考核人。

3、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岗位确定奖金系数,员工为1,公司法人代表、监事为1.5、各部门中层正职为1.3、副职为1.15。

4、公司员工按照月考核分值发放月考核奖金,年终奖及绩效奖按每月考核分总和确定考核分值,公司根据各部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情况确定各部门年终奖及绩效奖基数。年度经营业绩综合得分不到60分(含60分),年终奖及绩效奖为零,综合得分达到或超过100分时,部门员工可享受年终奖基数,超过100分时,可享受绩效奖,部门年度净利润超额部分10%作为部门绩效奖,由部门负责人按业绩和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综合部门的经济指标考核得分取各生产部门经济指标完成数的平均数,加上本部门评议指标得分予以计算总分。

    四、考核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各类考核奖金。